案例分析-滕松珍(8月1)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9-02 浏览次数:316次
成功案例:交通事故,经过京杰努力争取,成功获得司机公司超出交强险赔偿,家属十分满意!
案情回顾:
2025年07月07日10时0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小区55号楼下,韩某驾驶车牌号为京CC2112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滕某由北向南步行,韩某的车辆将滕某撞倒,造成客户滕某受伤。
经交警队认定:韩某有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过错行为,为全部责任;滕某为无责。
家属事故后委托京杰律所,跟案律师根据委托人实际情况以及意愿倾向,快速制定方案并积极跟进,鉴定报告出具后就多项赔偿费用与伤者反复探讨:“诉讼费不被支持部分原告承担,别花费冤枉钱”。同时滕某构成两处十级伤残、赔偿损失已远超保险限额,跟案律师积极联系司机,得出事发时系职务行为,遂庭审中积极争取,公司清偿能力较个人较强,最终经过获得20余万。
律师建议:伤者在受伤后对伤情状况不了解,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处理:建议咨询交通事故律师,能帮您评估赔偿范围,有理有据地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