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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刘妍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10-11   浏览次数:224次

成功案例:骑车人被撞构成十级伤残,工伤工资与误工费“双得”,律师代理获赔48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14日13时19分,刘女士在北京市东城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刘女士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女士当即被送往北京医院急诊救治,经诊断为颅底骨折、硬膜外血肿、头皮血肿,伤情严重。经司法鉴定,刘女士伤残程度属十级伤残。

 

案情亮点:

本案中,刘女士因事故受伤严重,所受损伤同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停工留薪期不存在误工损失”为由,明确拒绝赔偿误工费,成为本案最大索赔障碍。接受委托后,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精准适用法律,阐明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伤者可以依法兼得,推翻了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赔偿金额,其中误工费诉请成功获得法院支持,肇事司机另行负担全部鉴定费用,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破局:

本次案件的核心问题与难点在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与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否兼得。保险公司坚称刘女士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存在误工损失,据此拒绝赔偿误工费。在接受委托后,我所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了解案情,在专业律师的精准研判与证据梳理下,抓住“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系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这一关键规则,结合刘女士工资发放明细逐项核算损失,据理力争。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意见,认定二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伤者可以兼得,支持了误工费的诉请,成功突破保险公司的拒赔防线,为当事人挽回重大损失。

 

律师建议:

很多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已经获得工伤待遇,就不能再主张误工费,甚至因此放弃部分索赔权利。实际上,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与交通事故误工费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产生,法律上可以兼得,二者并行不悖。交通事故赔偿涉及法律适用、证据组织、赔偿计算及谈判诉讼策略等多个专业层面,是专业性、技巧性和服务性的综合体现,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在遭遇此类案件时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协商、草率和解,更不要因认知误区放弃维权。只有依靠专业律师协助,才能精准评估赔偿范围、全面梳理证据、依法争取每一项合法权益,为伤者利益最大化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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