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为伤者争取最多项目的赔偿,实现伤者利益最大化。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6-04-17 浏览次数:508次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13日11时00分,在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大型体育馆东门,郭某某骑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受到由北向东右转方某驾驶车牌号为京QJ8Z05的小型轿车影响,发生车辆失控倒地,造成郭某某车辆损坏,郭某某受伤。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新城中队调查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方某全责、郭某某无责。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伤情为胫骨下端骨折骨折导致右踝关节功能部分丧失,达64.27%符合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案件亮点:
在本案中,推进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得知当事人还有其他赔偿项目,经过努力,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交强险、意外险和新职伤三种赔偿款,当事人非常满意。
律师破局:
本次案件的核心要点在于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关注当事人现状实况是办案关键,与当事人交流案件进展问其所需是职责,通过良好的沟通和专业的办案思路和技巧,基于法律规定帮组当事人最终取得了一案件三份赔偿款,实现伤者利益最大化。
律师建议:交通事故索赔涉及法律适用、证据组织、赔偿计算及谈判策略等多个专业层面是专业性、技巧性和服务性的综合体现,我们强烈建议当事人在遭遇此类案件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勿盲目处理,只有专业的律师才能帮伤者评估赔偿范围,切莫自行草率处理,以免因缺乏专业知识而影响赔偿效果。只有依靠专业的律师协助,才能有理有据地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为伤者利益最大化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