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的作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最终司机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为什么?
来源:北京京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342次

2023年7月,在北京市丰台区,刘某应张某之托至丰台区某工地使用刘某自有小型挖掘机进行作业,工作人员王某在指路过程中,私自坐在挖掘机液压杆下,刘某在驾驶过程中一直没有发现王某的位置,在路过障碍物操作机械臂的过程中,不慎将王某碰撞倒地,造成王某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一个九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我所律师代理被告刘某,在案件处理的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多次开庭,研究案件细节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判决委托人刘某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委托人亲自来所送来锦旗,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高度赞扬。
案件亮点:1.本案中“乘车人”王某虽违法乘车,但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分析双方行为成因及结果,最终有王某自行承担自己损害后果的一半,属于对现有判例的突破。2.本案中经过多次调查取证 并在开庭过程中审查事实,最终确定刘某与张某构成雇佣关系,由张某替代刘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1.交通事故中任何一方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服,甚至是认为案件不应当由交警部门管辖时,一定要尽早提出复核,即使复核没有成功,也有留下复核的记录,以便后期在庭审过程中调整赔偿责任。
2.对于事故刚发生时,不要仅听从保险公司是否拒赔的意见决定后续方向,对于可能有争议的案件,一定要尽早委托律师,把事情做在前头。
